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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標準》的公告
為推動工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規範生態工業園區的建設和運作,現批准《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新批准建設的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生態工業園區)自2026年3月1日起,已批准建設和已命名的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生態工業園區)自2029年1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標準》(HJ 274—2015)、《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編制指南》(HJ/T 409—2007)廢止。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6年2月13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2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