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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加快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推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我部組織修訂了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見附件),將於2026年8月15日起分行業分批次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資訊平臺上開展排污許可證(副本)更新。
本通知實施後,《關於發佈排污許可證承諾書樣本、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和排污許可證格式的通知》(環規財〔2018〕80號)附件3中的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附件: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
生態環境部
2026年6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6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