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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技術指南(試行)》的
通知
環辦土壤函〔2023〕299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水利(務)廳(局):
為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指導和規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工作,生態環境部會同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組織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技術指南(試行)》,現予印發。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8月3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各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各流域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