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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26年4月21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核與輻射)

2026-04-21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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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6年4月21日我部擬對1個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繫電話:010-65646089、65646067
  傳  真:010-65646084、65646094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
  郵  編:100006 
擬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連結)

1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作階段)

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

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擬建設2台“華龍一號”融合技術核電機組。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作為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的營運單位,承擔全面核安全責任。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廠總體技術協調,核島和部分BOP的工程設計工作;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分包部分核島的設計和採購;華東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分包常規島和部分BOP設計。

海南昌江核電廠3、4號機組總投資約為455.9億元人民幣,其中環保設施投資約為23.3億元,約佔總投資額的5.11%。

工程運作期間主要環境影響包括散熱系統的環境影響、化學物質排放和放射性排放的環境影響等。工程配套建設了環境保護設施,包括放射性廢氣處理系統,放射性廢液處理系統、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産廢水處理設施和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等,並設置環境輻射與氣象觀測系統用於氣象觀測和環境監測。

通過上述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保證核電廠正常運作和事故工況下的輻射影響和非輻射影響均滿足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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