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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26年7月29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核與輻射)

2026-07-30

2026-07-30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6年7月29日我部擬對1個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繫電話:010-65646104、65646108、65646067
  傳  真:010-65646110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
  郵  編:100006
擬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連結)

1

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作階段)

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宿城街道

中核蘇能核電有限公司、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2台VVER-1200型核電機組,每台機組電功率1265.4MW,核島以列寧格勒核電站二期工程為參考電站,常規島設計相關的標準和要求參考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工程總投資約為506.29億元,環保投資約為12.69億元,佔工程總投資比例為2.51%。

工程運作期間主要環境影響包括散熱系統的環境影響、化學物質排放和放射性排放的環境影響等。工程配套建設了環境保護設施,包括放射性廢氣處理系統、放射性廢液處理系統、非放射性廢水專用處理設施、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等,並設置了流出物監測設施,污水站監測設施,輻射環境監測設施以及氣象觀測系統用於電站日常監測和氣象觀測。其中,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系統、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污水站監測設施、輻射環境監測設施以及氣象觀測系統與前期工程共用。

通過上述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保證核電廠正常運作和事故工況下的輻射影響和非輻射影響均滿足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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