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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23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核與輻射)
2023-11-1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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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11月10日我部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10-65646093、65646067
傳 真:010-65646094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
郵編:100006
序號
文件名稱(全文連結)
文號
發文時間
1
關於浙江金七門核電廠
1、2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的批復
環審〔
2023〕124號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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