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管理規定》,我局認為102家聘用單位的425名無損檢驗人員符合資格申請相關要求,同意申請(名單見附件1),共計425項合格項目;7家聘用單位的9名無損檢驗人員符合資格變更相關要求,同意變更(名單見附件2),共計31項合格項目;12家聘用單位的29名無損檢驗人員符合資格延續相關要求,同意延續(名單見附件3),共計30項合格項目。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聘用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保證其在資格證書限定的範圍內進行有效的無損檢驗活動;無損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聘用單位和無損檢驗人員對無損檢驗結果負責。
國家核安全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