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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推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2021-06-03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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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和中央文明辦共同制定併發布《關於推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環宣教〔2021〕49號,以下簡稱《意見》)。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出臺的背景目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問出臺《意見》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答: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志願服務工作,把志願服務擺到事關國家建設的重要位置。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和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志願服務既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又是新形勢下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徑。
  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保護與發展的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交織,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亟需社會各界的深度參與。通過大力推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工作,能夠有效激發公眾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推動綠色生産生活方式轉變,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實現從“要我環保”到“我要環保”的歷史性轉變。
  在此背景下,生態環境部和中央文明辦聯合編制了《意見》,著力推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發展,加快形成人人關心、支援、參與生態環保的社會氛圍,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建設美麗中國夯實穩固社會基礎。
  問:《意見》統籌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什麼?
  答:《意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扣黨中央關於志願服務的決策部署,以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為出發點,以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為導向,圍繞大力發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制度,形成覆蓋廣泛、機制健全、管理規範、服務完善的志願服務體系,推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延伸到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方面面。
  《意見》提出了四方面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發揮共産黨員、共青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做好政治引領、思想引領、價值引領,確保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工作的正確方向。
  二是堅持服務大局。著力推動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緊密圍繞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重要任務廣泛開展志願服務。
  三是堅持統籌推進。生態環境部門聯合文明辦做好頂層設計,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合作與資源共用,加強對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隊伍的業務指導,加強省市縣多級聯動,激發全社會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動員社會參與。深刻把握志願服務發展的內在規律,堅持自願參與與社會化動員相結合,強化激勵保障,最大限度激發全社會的主體意識和志願熱情。
  問:請問《意見》在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的內容和形式方面確定了哪些重點領域?
  答:《意見》從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理論宣講、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和科學普及、生態環境社會監督、綠色低碳實踐參與和國際交流合作5個方面,明確了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的主要內容和形式。
  一是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組織策劃有影響、有聲勢、有效果的志願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二是圍繞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和公眾關心的環境問題,開展宣傳教育和科學普及,增強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三是組織志願者依法有序參與監督、舉報和曝光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及影響公眾健康的行為等。四是在各個生態環境領域開展不同類型的綠色低碳實踐活動,推動公眾綠色低碳生産生活方式轉變,倒逼和帶動綠色發展。五是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通過組織志願者參與文化交流、民間合作等相關活動,在國際舞臺講好生態文明的中國故事,向世界分享綠色發展的中國智慧。
  問:請問《意見》在加強志願服務隊伍建設方面確定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志願服務隊伍建設是開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工作的基礎,《意見》從兩個方面,明確了加強隊伍建設的工作任務。
  一是動員整合生態環境志願服務隊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文明辦,聯合民政、教育、共青團、婦聯等單位,廣泛動員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加入生態環境志願服務行列。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高校社團等結合自身優勢建立各具特色的生態環境志願服務隊伍。鼓勵和支援具備專業知識、技能的優秀人才和公眾人物加入生態環境志願服務隊伍,鼓勵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者和職工主動參與生態環境志願服務。
  二是發展培育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組織。鼓勵各地組建多種類型的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組織,加強對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組織的培育扶持,鼓勵建立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組織與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溝通交流平臺,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組織的管理制度。
  問:請問《意見》在完善志願服務管理方面確定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意見》從協同工作機制、培育服務項目、提供服務平臺、規範服務工作、提升專業化水準、評價激勵機制、典型示範引領和推廣繁榮文化8個方面,明確了完善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管理的工作任務。
  一是在協同工作機制方面,建立由生態環境部門與文明辦&&,民政、教育、共青團、婦聯及相關單位參與的協同工作機制,圍繞項目培育、隊伍建設、平臺管理、激勵機制等方面開展合作。二是在培育服務項目方面,圍繞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任務,立足群眾對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的需求,大力挖掘、策劃和培育生態環境志願服務項目,指導和扶持重點項目,打造一批品牌項目,發揮典型項目的示範帶動效應。三是在提供服務平臺方面,提供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平臺,整合現有基層公共服務平台資源,緊密依託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充分發揮各類公共文化設施的作用,為生態環境志願服務提供場所和便利條件。四是在規範服務工作方面,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各項制度,保障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利用網際網路平臺促進志願服務供需對接。五是在提升專業化水準方面,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培訓體系,開展志願者崗前基礎培訓、項目知識技能專項培訓、志願者骨幹管理培訓等,提升志願服務規範化、專業化水準。六是在建立評價激勵機制方面,逐步建立以精神激勵為主的志願服務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通過服務評價、星級認定、典型宣傳、榮譽表彰、優先享受相關服務等方式激勵志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七是在典型示範引領方面,開展百名生態環境志願者推選和十佳公眾參與案例徵集活動,結合重要節點表揚激勵志願服務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人物和優秀項目,宣傳生態環境志願者的先進事跡。八是在推廣繁榮文化方面,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統一開發生態環境志願服務標識,設計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宣傳和文化産品。
  問:生態環境部和中央文明辦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意見》的順利實施?
  答:為強化實施保障,《意見》提出4個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和文明辦要積極推動各級黨委和政府把生態環境志願服務作為重要任務,加強與民政、教育、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協同聯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統籌謀劃,做好指導、服務、聯繫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對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工作的支援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支援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發展。三是加強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志願服務人才培養機制,重點開展項目孵化、規範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學習,提升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的管理服務能力和水準。四是加大宣傳力度。綜合運用各類宣傳手段,加強對生態環境志願服務的宣傳報道,生動反映志願服務活動帶來的新氣象、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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