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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就《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等5項標準答記者問

2022-01-25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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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等5項標準,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5項標準出臺的背景意義、總體思路、目標任務、貫徹落實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5項標準的起草過程和主要內容。

  答:針對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需要,2019年起我們著手研究起草相關技術規範,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後,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函方式印送各地進行試用;之後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不斷修改完善,進一步提煉形成目前的標準規範。主要內容如下:

  《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主要明確並細化了三級排查技術路線、步驟和實施方法;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範》:主要規範排污口排查整治中無人機航攝技術及品質控制方法;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無人機遙感解譯技術規程》:提出無人機遙感影像的排污口資訊解譯方法及工作流程;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重點明確各類排污口命名、編碼細則,指導建立統一規範的排污口臺賬;

  《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調查技術規範》:規範衛星、無人機等遙感巡查技術在水源保護區環境整治及管理中的工作流程及技術要求。

  問:《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涉及排污口分類,與其他技術文件如何銜接適用?

  答:2020年,生態環境部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環辦執法函﹝2020﹞718號)。試行文件與本標準最主要的區別,是對城鎮雨污混排口、溝渠、河港(涌)排乾等排口做了進一步細化規定。

  從試行文件出臺背景和適用範圍來看,其涵蓋了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入河入海排污口及排污問題,囊括所有向河流、海洋排污的口子,而本標準則更側重於納入審核設置的排污口。例如,從各地排查情況看,不少雨污混排口、河港溝渠等承載污水進入河流、海洋,已成為不少地方制約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的突出短板,這些口子不涉及排污口的設置審核,但其排污問題需要在整治中統籌考慮並分類施策。

  試行文件與本標準的出發點是一致的,均是從厘清責任主體、落實責任分工的角度實施分類。在實際工作中,各地應立足實際,考慮排污問題整治或審核設置的不同需求,從有利於落實責任、有利於推動工作出發,因地制宜開展排污口分類,必要情況下也可在本規則以及試行文件的基礎上,結合區域實際情況細化排污口分類。

  問:此次發佈的《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調查技術規範》特點有哪些?

  答: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標誌性戰役之一。2016年以來,生態環境部聯合水利部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作為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紮實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梯次推進水源地“劃、立、治”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界標及警示標誌設立和環境問題整治)任務。

  標準基於“遙感識別-大數據挖掘-風險源清單”的水源地風險源清單精準監測技術體系,有效解決了目前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解譯“無類別體系可參照”“解譯結果可比性差”“易定位、難定性”等技術難點,將水源地風險源清單識別率從60%提升到97%以上,為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調查提供了一套科學統一的調查技術方法和流程。

  通過5年來的不懈努力,採取“衛星遙感巡查+現場人員核實”排查模式方法,精準識別並推動解決縣級及以上2800多個水源地1萬多個生態環境問題及風險隱患,有力提升了涉及7.7億居民的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水準,逐步形成了水源地風險源遙感調查技術解決路徑和操作方法。此外,鄉鎮及農村水源地個數更多,保護區範圍更廣,水源地風險源往往分佈更分散,標準一方面持續鞏固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保護成效,另一方面支撐開展鄉鎮及農村水源地排查整治,持續支撐深入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

  問:此次發佈的針對入河(海)排污口標準的特點有哪些?

  答:本次標準是在前期大量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基礎上研究形成的。近年來,長江、黃河、渤海等重點流域、海域的水環境品質明顯改善,但一些地方截污治污不到位、污水溢流直排等問題依然存在。水污染表像在水裏、根子在岸上,排污口是連接水裏和岸上的最後一道“關口”。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推進水生態保護修復的關鍵性、基礎性工作。

  本次標準確定了排污口“全口徑”排查的新思路,依據“掌握真實底數,找準問題癥結”的工作原則,將所有向長江、黃河、渤海等重點流域、海域排污的口子全部納入排查整治範圍,既包括傳統意義上的規模化工業企業排污口、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也包括各類中小企業排污口、居民生活排污口、農田退水口、畜禽和水産養殖排口,還包括一批河港、溝渠等,做到流域排污的口子全覆蓋、問題少遺漏,真正為環境問題持續改善奠定基礎。

  本次標準開創了“三級排查”的工作模式,即無人機航測+徒步現場排查+質控攻堅核查。在長江、渤海近3萬公里岸線的實際應用中,分別排查出排污口60292和18886個,相比地方各有關部門之前掌握數量分別增加了約30倍和25倍。在無人機航測方面,影像數據的空間解析度可達0.1米,為現場排查提供精準“靶向目標”,大大提高了定位精準度和現場排查工作效率。

  本次標準創新運用大數據手段,支撐構建具有入庫、管理、查詢、統計、分析、共用等功能的入河(海)排污口數據平臺。基於流域生態環境特點,探索形成一套可借鑒、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環境科學排查工作模式,構建“水—陸—空”一體化的生態環境排查工作格局,能夠實現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張圖”“一本賬”,可動態反映流域(海域)入河(海)排污狀況,為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重要支撐。

  問:標準實施後對相關行業的影響和現實意義是什麼?

  答: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明確提出了“持續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長江、黃河、渤海及赤水河等長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加快推進城市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水源地保護。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並開展環境問題排查整治”。

  本次制訂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標準,通過構建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工作流程、方法和技術要求,提出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和無人機遙感解譯技術的規範化要求,為全面摸清入河入海排污口底數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技術途徑,可實現區域大範圍全覆蓋精準排查,解決了傳統現場人工排查效率較低、品質難以保障的問題,並進一步對排污口的命名和編碼進行規範化管理,對於指導地方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將起到積極作用。

  關於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調查標準,可有效支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實施“問題導向,精準整治”,助力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整治和環境風險防控水準整體提升,引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從“日常監管”升級到“風險防範”。

  5項標準均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具體工作內容,標準的實施對於貫徹落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問:下一步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標準體系如何考慮的?

  答: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按照“查、測、溯、治”的總體工作思路,總結工作經驗,不斷補充完善,細化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技術要求,形成完備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標準體系。

  目前,按照技術成熟度和相關管理工作需求,除上述5項標準外,與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相關的多個標準也正在研究制訂過程當中,將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後發佈實施。

  今後,生態環境部還將根據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需求,持續推進入河入海排污口相關問題的研究和標準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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