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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答記者問

2023-01-10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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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等16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行動計劃》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行動計劃》出臺的背景及基本定位。
  答: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生態環境保護任務依然艱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窗口期。隨著藍天、碧水、凈土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顯著成效,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品質的期望越來越高,對生態環境問題的容忍度也越來越低,噪聲污染越來越成為環境領域集中投訴的熱點和焦點。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臺共接到公眾舉報45萬餘件,其中噪聲擾民問題佔全部舉報的45.0%,居各環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突出環境問題的迫切需要,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
  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優美環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會同中央文明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以及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編制了《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立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法》)實施的重大機遇,聚焦于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突出問題,充分考慮了噪聲污染防治的特點,系統謀劃了“十四五”期間各部門擬主要開展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編制實施《行動計劃》,對於實現聲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引領帶動作用,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實際體現,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快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的具體行動。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
  答:《行動計劃》共十章50條,構建了“1+5+4”的框架體系:實現“1”個目標,持續改善全國聲環境品質;深化“5”類管控,推動噪聲污染防治水準穩步提高;強化“4”個方面,建立基本完善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
  實現“1”個目標。《行動計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打好技術基礎、補齊領域短板、強化機制弱項、緊抓責任落實”作為總基調,進一步明確了“十四五”期間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思路。通過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基本掌握重點噪聲源污染狀況,不斷完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有效落實治污責任,穩步提高治理水準;落實《意見》要求,到 2025 年,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 85%,推動實現全國聲環境品質的持續改善。
  深化“5”類管控。多措並舉推動噪聲源污染治理,穩步提高噪聲污染防治水準:一是嚴格噪聲源頭管理,完善相關規劃要求,優化噪聲敏感建築物建設佈局,嚴格落實污染防治要求,緊抓産品品質監管,推廣先進技術。二是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樹立工業噪聲治理標桿,加強工業園區管控,推進工業噪聲實施排污許可和重點排污單位管理。三是強化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推廣低噪聲施工設備,落實建築施工噪聲管控責任,加嚴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施工要求。四是加大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機動車、船舶噪聲監管治理,加強公路和城市道路養護,細化城市軌道、鐵路噪聲污染防治要求,深化民用機場周圍噪聲治理。五是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嚴格經營場所噪聲管理,營造文化場所寧靜氛圍,細化公共場所管理要求,文明開展娛樂、旅遊活動,重點針對社區和鄰里噪聲完善管理舉措,共同維護社會和諧。
  強化“4”個方面。以建立基本完善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為目標,強化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夯實聲環境管理基礎,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定和評估,推動劃定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發佈噪聲污染防治資訊,推動落實地方聲環境品質改善責任。二是完善法規標準、加強科技教育支撐,推動相關法律法規與《噪聲法》銜接,完善噪聲污染防治標準體系,加強科研教育和人才培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三是加強監測、嚴格執法,強化聲環境品質監測站點管理,推動功能區聲環境品質自動監測,嚴格噪聲污染防治領域執法,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四是緊抓責任落實、引導全民共治,推進噪聲污染防治協同聯動,優化糾紛解決方式,嚴格考核問責,推動噪聲污染防治隊伍建設,構建社會共治良好局面。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行動計劃》突出特點。
  答:《行動計劃》作為“十四五”期間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進一步鞏固了工作基礎、強化了重點管控措施、細化了《噪聲法》規定要求、完善了社會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和諧安寧環境需要。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突出基礎。《行動計劃》由16個部門和單位共同編制、共同完善、共同印發,結合噪聲污染防治各主要職能部門的工作基礎,在完善法律法規、健全標準體系、提升監測監管能力等方面明確任務,在提升文明意識、鼓勵先進示範、倡導全民共治等方面細化要求,循序漸進、齊抓共管,共同構建噪聲污染防治大格局。
  二是突出重點。《行動計劃》聚焦人民群眾重點關注的問題,實施源頭預防、傳輸管控、受體保護全過程監管,通過樹立噪聲污染治理標桿、施工工地分級分類、建設寧靜小區等方式強化正面引導,共建和諧生活氛圍。明確重點噪聲源的管控措施,針對重點工業企業、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施工細化要求,針對交通運輸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特點優化舉措,逐步提升噪聲污染治理水準。
  三是突出依法。《行動計劃》作為推動《噪聲法》實施的重要配套文件,全面遵循法律規定要求,在準確把握法律新規定新制度新任務的基礎上,針對相關條款進行了延伸與細化,具體內容未超出法律界限。《噪聲法》基本條款(前七章)均已在《行動計劃》中落實,發佈實施《行動計劃》是全面落實《噪聲法》的重要體現。
  四是突出社會共治。《行動計劃》基於《噪聲法》中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明確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同、增強上下聯動、深化自治管理、優化糾紛解決方式、實施全民行動,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參與監督噪聲污染防治的權利,調動與發揮社會力量共同治理噪聲污染,推動形成寧靜和諧的文明意識和社會氛圍。
  問:如何抓好《行動計劃》實施落地?
  答:為落實《行動計劃》,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防治噪聲污染,保障公眾健康,後續將做好如下重點工作。
  一是加強分工負責。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各相關部門,將《行動計劃》任務目標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抓緊制修訂相關配套法規標準,有序推動各項工作落實;部門間將加強協同配合,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推動上下聯動,逐級落實噪聲污染防治責任。
  二是強化指導監督。指導各地結合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實際需求,及時依法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噪聲污染防治協調聯動機制,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推動落實《行動計劃》任務目標,嚴格監督考核,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加大宣傳引導。加強宣傳、解讀、技術指導等工作,確保相關部門、地方、企業、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理解好、把握好、落實好《行動計劃》相關要求,增強公眾噪聲污染防治意識,有效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合力推動形成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受益的社會共管共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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