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地方深入開展黑臭水體整治,近期,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負責同志就《通知》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2018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要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基本消滅城市黑臭水體,還給老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象。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決策部署,2018年以來,生態環境部聯合有關部門印發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方案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以提升城市污水垃圾收集處理效能為重點,強化各類污染源治理,加快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努力從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在各地區各部門共同努力下,截至2022年底,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40%,昔日一條條黑臭水體變成一道道靚麗風景線,人居環境得到改善,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同時,一些地方黑臭水體治理還存在覆蓋範圍不全、措施不夠精準有效、長效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影響整治成效。為推動地方深入開展黑臭水體整治,讓治理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城鄉群眾,生態環境部制定印發了《通知》。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一是深化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省級環境保護行動。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聯合有關部門,每年組織開展省級行動,推動完成黑臭水體治理年度目標任務。自2023年起,將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直接影響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的城鄉結合部,以及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區域,均納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工作範圍,實現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無死角、全覆蓋。
二是分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通知》要求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等7個東部省份,壓實市縣地方政府責任,組織開展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于2023年12月底前建立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對清單內的黑臭水體科學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紮實開展整治,到2025年,縣城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其他省份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並同步建立擬納入治理的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到2025年,力爭縣城黑臭水體有較大幅度減少。
三是規範結果報送。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定期報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進展情況。2023年12月底前,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等7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向生態環境部報送縣城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其他各省份報送擬納入治理的縣城黑臭水體問題清單;自2024年1月起,按季度向生態環境部報送縣城黑臭水體問題整治進展情況,並通過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平臺動態更新。
問:如何保障《通知》落地見效?
答:一是做好組織協調。生態環境部將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及時推動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地方積極謀劃和申報生態環保金融支援項目,建立黑臭水體治理多元投入渠道。支援地方實施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利用關聯産業增值反哺黑臭水體治理投入。
二是加強指導培訓。修訂完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工作指南》,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專題培訓,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技術幫扶,推動地方提升黑臭水體整治監管能力。
三是強化監督幫扶。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安排,聯合有關部門開展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抽查,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工作滯後地區予以預警通報。通過明查暗訪、斷面監測、督導幫扶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督,建立健全黑臭水體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對於返黑返臭的水體,督促各地限期整治。發揮衛星遙感“天眼識污”作用,暢通“城市水環境公眾參與”微信公眾號等群眾監督渠道,讓黑臭水體無所遁形。
四是做好資訊公開。指導地方及時主動向媒體公開城市(縣城)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相關資訊,督促市、縣政府定期公開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接受當地群眾監督。通過“一報、一網、兩微”等途徑公佈黑臭水體整治進展,從正反兩方面加強宣傳報道,及時回應社會熱點問題,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黑臭水體治理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