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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關於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答記者問

2024-01-19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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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關於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意見》出臺的背景、總體思路、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的出臺背景和總體思路。
  答:我國是世界最大的水泥、焦炭生産國。2022年,我國水泥産量21.3億噸,焦炭産量4.7億噸,分別佔全世界總産量的57%、70%。兩個行業都是大氣污染防治重點行業,對空氣品質影響較大,水泥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僅次於電力、鋼鐵行業;焦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在各行業中排名第二,且廢氣中含有大量苯、苯並芘等有毒有害物質,危害人體健康。
  202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要求,推進水泥、焦化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我部指導河北、河南、山東、山西等重點區域省份率先開展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積極進展,為此項工作在全國範圍內推進打下堅實基礎。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把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作為有效降低全社會污染排放、持續改善空氣品質的有力舉措。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各地高品質推進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意見》。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綜合採取稅收、價格、金融、環保等政策,多措並舉推進實施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提升行業全工序、全流程大氣污染治理水準,推動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促進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
  問:請簡要介紹《關於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分別是什麼?
  答: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底,重點區域力爭50%水泥熟料産能完成改造,區域內大型國有企業集團基本完成有組織、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重點區域水泥熟料企業基本完成改造,全國力爭80%水泥熟料産能完成改造。
  主要指標是,有組織排放指標方面,水泥窯及窯尾餘熱利用系統在基準含氧量10%的條件下,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於10mg/m³、35mg/m³、50mg/m³。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方面,物料儲存、物料輸送、生産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産的前提下,採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控制設施,做到産塵點及生産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廠區整潔無積塵。清潔運輸方面,進出企業的原燃料採用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於80%;達不到的企業,汽車運輸部分全部採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重點區域企業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不到80%部分,要採用新能源車輛替代。産品運輸優先採用清潔運輸方式,汽車運輸全部採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
  提出四項重點任務。一是優化調整産業結構。嚴格執行産能置換政策,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産能;推進新改擴建項目按超低排放水準建設;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産能,列入淘汰退出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有序推進現有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強化源頭控制,採用成熟穩定的污染治理技術。三是統籌推進水泥行業協同減污降碳。鼓勵企業在超低排放改造時統籌開展減污降碳和清潔生産改造。四是強化全過程精細化環境管理。全面加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加強企業運作管理、強化運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問:請簡要介紹《關於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分別是什麼?
  答: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底,重點區域力爭60%焦化産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重點區域基本完成改造,全國力爭80%産能完成改造。
  主要指標是,有組織排放指標方面,焦爐煙囪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氨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在基準含氧量8%的條件下分別不高於10mg/m³、30mg/m³、150mg/m³、100mg/m³、8mg/m³。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方面,物料儲存、物料輸送、生産工藝過程、敞開液面等無組織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産的前提下,採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控制設施,做到産塵點及生産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廠區整潔無積塵、無明顯異味。清潔運輸方面,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於80%;達不到的企業,汽車運輸部分全部採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重點區域企業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不到80%的部分,要採用新能源車輛替代。
  提出四項重點任務。一是優化調整産業結構。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焦化産能,推進新改擴建項目按超低排放水準建設,推動鋼焦融合、兼併重組。陜西、新疆等省(自治區)相關部門制定半焦(蘭炭)企業轉型升級方案。二是有序推進現有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技術,強化源頭控制,推進VOCs全過程治理,加強清潔運輸環節改造。三是統籌推進焦化行業協同減污降碳。引導焦化産業鏈向高附加值精細化工産品延伸,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和現有成熟減污降碳技術應用。四是強化全過程精細化環境管理。突出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和精細化管理轉變,加強污染物排放監測監控,加強企業運作管理、強化運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問:《意見》實施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達標排放是企業的法定責任,超低排放是鼓勵導向,對於達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企業加大支援力度,充分激發企業改造的內生動力。
  一是加大經濟政策支援力度。對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稅收、信貸、融資等方面支援。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在超低排放改造時統籌開展減污降碳改造,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企業形成正向激勵。
  二是實行差異化環保管理政策。對於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並公示的水泥、焦化企業,可開展A級績效評級工作,享受A級企業相關優惠政策。推動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基於污染物排放、能耗、溫室氣體排放的信貸金融等政策。
  三是加強技術支撐。研究制定超低排放改造相關技術指導文件。支援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工程技術公司等合作,創新節能減排技術。搭建超低排放改造交流平臺,促進成熟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問:《意見》實施後,預期會取得哪些成效?
  答:《意見》改造任務目標全部實現後,預計將會帶來較好的環境、社會、經濟效益。
  環境效益方面,預計水泥行業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量,焦化行業VOCs、氮氧化物排放量將大幅下降,有效推動水泥、焦化集中城市和區域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同時,通過積極鼓勵企業更多采取原料替代、燃料替代、煤氣回收、節能減污降碳改造、清潔運輸改造等源頭防控措施,推動兩個行業和全社會碳排放量下降,産生顯著的降碳效益。
  社會效益方面,焦化行業改造後苯並芘、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大幅減少,水泥行業改造後粉塵排放大幅減少,將顯著降低對企業員工和周邊居民的健康危害。
  經濟效益方面,超低排放改造能夠帶動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等産業發展,有效拉動社會投資形成新的綠色經濟增長點。以超低排放為抓手,還能有效推動兩個行業綠色低碳轉型,促進行業高品質發展。
  問:《意見》發佈後,後續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為高品質推動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動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促進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後續將做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生態環境部將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與相關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各地制定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做好任務細化落實,做好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是嚴格評價管理。出臺水泥、焦化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技術指南,規範水泥、焦化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統一超低排放評估監測程式和方法。同時,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上一年度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三是強化監督管理。指導地方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不能穩定實現超低排放的,及時調整出動態管理名單。
  四是做好宣貫解讀。加強政策解讀和宣貫工作,確保相關部門、地方、企業等理解好、把握好、落實好《意見》相關要求,營造有利於開展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宣傳報道地方和企業的優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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