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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人就《關於發佈2021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24-04-13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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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發佈《關於發佈2021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人就《公告》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本次發佈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義。
  答:電力部門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佔全球化石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佔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的40%以上。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核算電力消費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基礎參數。本次發佈的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可供不同主體核算電力消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時參考使用,是落實《關於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中“統籌推進排放因子測算”要求的重要舉措,為碳排放核算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問:本次發佈了哪些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答:本次發佈的2021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為三種口徑,包括2021年全國、區域及省級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和2021年全國化石能源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種口徑的因子區別如下:第一種口徑因子是單位發電量(包括火電、水電、風電、核電、太陽能發電等所有電力類型發電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方法和數據時效性均具有國際可比性;第二種口徑因子是單位發電量(包括火電、水電、風電、核電、太陽能發電等所有電力類型發電量,但扣除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第三種口徑因子是單位化石能源電力發電量(從火電中扣除生物質發電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問:後續是否會定期更新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答: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將建立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常態化發佈機制。根據基礎數據更新情況,我們擬於2024年儘早發佈2022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後續將及時更新和定期發佈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時,我們正在組織開展電力碳足跡因子研究,成熟後將進一步發佈電力碳足跡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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