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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有關負責人就《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修改單答記者問

2026-01-07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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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以下簡稱“修改單”)。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有關負責人就修改單的制訂背景、基本原則、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修改單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城鎮污水處理廠既是重要的治污設施,也是水污染物排放的重點單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發佈實施以來,對控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發揮了重要作用。標準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日均值規定不能科學支撐暫態值超標判定,一級A標準中糞大腸菌群數限值對非回用水不夠精準,pH、色度和糞大腸菌群數3項指標採用日均值不能有效防範暫態衝擊等問題,因此,為進一步強化標準技術內容的精準性、科學性,提升標準與監管執法體系的協調性、相容性,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並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了修改單。
  問:修改單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修改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增設4項主要水污染物暫態值。聚焦解決當前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執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在經過科學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增設了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污染物略高於日均值的暫態值要求,更加實事求是。
  二是將pH、色度、糞大腸菌群數日均值調整為暫態值。這3項指標採用日均值執法,不能有效防範暫態高值對環境水體的衝擊,因此,根據3項指標的分析測試特點,結合國際通行做法和我國監管實際,修改單將3項指標的限值類型由日均值調整為暫態值。
  三是區分出水排放去向細化糞大腸菌群數一級A限值。現行標準中糞大腸菌群數的一級A限值,主要是針對回用水要求而設定,對於排向環境水體的出水限值偏嚴,還可能導致過量投加消毒劑,從而給水生態環境帶來危害。修改單將非回用去向的出水糞大腸菌群數限值調整為10000MPN/L,與地表水Ⅲ類水質限值相同,既能保障水環境品質,也能避免過度消毒對水生態環境造成的次生影響,同時還降低了污水處理廠消毒成本。
  四是其他相關修改內容。完善實施與監督規定,明確暫態值或日均值均可作為超標判定和執法監管的依據,超出任一限值即超標;根據《污水監測技術規範》(HJ 91.1—2019)的規定,明確日均值、暫態值的採樣監測要求;調整建制鎮污水處理廠適用要求,使規模較小的建制鎮污水處理廠的要求更符合實際。
  問:修改單如何科學確定化學需氧量等4項指標的暫態值?
  答:主要是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濃度的客觀波動性規律,對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上億條排放數據進行科學統計分析,推導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污染物暫態值與日均值之間的關係,據此測算合理的波動上限得到暫態值規定(約為日均值的1.2—2倍)。美國、加拿大及歐盟的一些國家也採用類似的統計測算方法對不同時間尺度的濃度均值進行規定。
  總體來説,針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污染物增設暫態值,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波動規律的客觀描述。經測算,日均值能夠達標的污水處理廠,暫態值一般也能達標,日均值和暫態值的寬嚴程度相當。
  問:雨季溢流污染是國際難題,我國也同樣存在。請問GB 18918是否對雨季溢流處理排放管控標準做出了相關規定?
  答:隨著我國污水治理工作不斷深入推進,雨季溢流污染削減成為當前城市水環境治理面臨的一個新挑戰。現行GB 18918及其修改單,主要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工況條件下的排放控制要求作出規定。
  對於雨季溢流排放管控,我們鼓勵各地積極採取源頭與過程相結合的溢流污染控制措施,在系統推進管網建設和混錯接改造的基礎上,統籌考慮排澇安全、水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技術可行性等因素,並參考借鑒國內外污水處理廠雨天排放管控實踐經驗,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商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合理確定污水處理廠超量處理排放管控要求。同時,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作情況監管,防止惡意偷排行為。
  第一,應優先發揮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削減潛力。在實踐中,部分建設運作水準較高、具備一定超量處理能力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雨天可多處理30%—50%的來水。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確定各污水處理廠雨天超量運作規模。
  第二,當上游來水量超出上述運作規模,且降雨量小于本地雨季溢流控制目標時(一般可以轉化為降雨量毫米數),應採取措施盡可能削減溢流污染。採用廠內或廠外以物理或物化法為主的快速凈化設施的,應因地制宜確定快速凈化設施出水排放管控要求。
  第三,當降雨量大於溢流控制目標時,應統籌考慮城市排水防澇安全及水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在污水處理廠、快速凈化等設施環境效益充分發揮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
  問:修改單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如何開展自行監測?
  答:修改單規定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水處理》(HJ 1083)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並公開監測結果。
  自行監測的頻次要求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普遍關心的一個問題,對此HJ 1083明確規定:在廢水總排放口對於流量、pH、水溫、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等污染物要求自動監測(其中總氮自動監測技術規範發佈實施前,按日監測);對於懸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錶面活性劑、糞大腸菌群數的監測頻次為每月一次(污水處理廠處理量≥2萬m³/d)或每季度一次(處理量<2萬m³/d);對於總鎘、總鉻、總汞、總鉛、總砷、六價鉻的監測頻次為每季度一次(處理量≥2萬m³/d)或每半年一次(處理量<2萬m³/d);對於其他污染物的監測頻次為每半年或每兩年一次。
  針對每次手工監測,修改單也給出了具體規定:測定日均值,採樣頻次按照HJ 91.1的規定執行,對混合樣進行分析測試;按照HJ 91.1規定不能測定混合樣的項目,應對24h內每次取樣進行分析測試,以其算術平均值計。同時,修改單還規定測定暫態值也應按照HJ 91.1規定採集暫態水樣,並對其進行分析測試。
  問:修改單實施後,如何進行超標判定?
  答:對於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污染物,在保留日均值規定的同時增設暫態值,相當於有了兩個達標線,超出任何一個均為超標,進一步提高了監管效率。對於pH、色度、糞大腸菌群數,則依據暫態值規定進行超標判定。對於其他污染物,仍依據日均值規定進行超標判定。
  問:修改單實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如何?
  答:一是修改單增加了4項主要水污染物的暫態值,有利於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加強自身管理,實現穩定達標,如果以心率來打比方,日均值相當於24小時平均心率,暫態值相當於每分鐘的心率,二者均指示健康風險,同時控制有利於良性運作;按暫態值或日均值均可執法,有利於提升監督執法效能。二是日均值監測要求按最新規範執行,一般每天取樣3—6個,與原標準要求每2小時取一次樣、每天12個樣品相比,具有降本增效的作用。三是調整糞大腸菌群數非回用水的限值要求,可減少因過度氯消毒導致出水中殘留較多餘氯可能對水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同時降低污水處理廠運作成本。
  修改單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不需要改變處理工藝,不增加經濟壓力,但需要關注提升運作管理水準,加強對異常進水和衝擊負荷等的控制與應對能力。
  問:如何保障修改單落地實施?
  答:一是做好標準宣貫工作。加大宣貫培訓力度,通過多種方式做好標準解讀,積極回應輿論關注熱點。面向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相關環境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及時解決修改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二是嚴格執法監督。生態環境部門依照修改單規定,加大執法力度,提升污水處理運作管理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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