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指南》出臺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答:為落實《美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關於建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膠等協同治理和風險管控體系的任務部署,按照《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技術標準體系框架(2024年版)》有關要求,我部制定印發《指南》,規範難測試化學物質水生毒性測試,為科學評估化學物質的環境危害,尤其是精準表徵新污染物的水生毒性提供技術支撐,為新污染物治理決策提供可靠數據。
問:《指南》中“難測試化學物質”是指哪些化學物質,為什麼要對這些化學物質專門提出測試技術要求?
答:《指南》所稱“難測試化學物質”,是指具有難溶、易揮發、易降解、強吸附、絡合性、有色、親脂性、可離子化、多成分或者成分不明複雜等一種或者多種難測試屬性,難以通過常規標準方法開展水生毒性測試的化學物質。採用常規標準方法開展水生生物急性和慢性毒性測試時,這些屬性可能導致暴露濃度不穩定,實測濃度不能真實反映實際暴露水準,或者樣品缺乏代表性,進而導致毒性被低估或者高估,甚至無法有效表徵。
《指南》從難測試屬性識別、受試溶液配製、暴露系統選擇與維持、樣品採集與保存、暴露濃度分析和毒性結果表徵等方面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技術要求,核心目的是維持穩定暴露濃度、科學表徵毒性結果,為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和高關注新污染物環境風險評估提供可靠數據。
問:《指南》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指南》針對9類難測試屬性可能引發的技術問題,在識別難測試屬性的基礎上,從測試方法改進、暴露濃度分析和毒性結果表徵等方面給出技術優化方案,核心是力求“配得準、穩得住、測得到、説得清”。
一是受試溶液配製力求“配得準”。難溶化學物質可通過攪拌、助溶等方式提高受試物的溶解或分散效果;易揮發、易降解化學物質的受試溶液配製應儘量避免造成揮發或者降解的條件。
二是暴露系統選擇與維持力求“穩得住”。應根據受試物的難測試屬性選擇適宜的靜態、半靜態或者流水式暴露系統;對於易揮發受試物,應保持試驗容器密閉並減少頂空;必要時,在測試方法允許的範圍內調整試驗介質、溫度、光照條件等,盡可能維持測試週期內暴露濃度穩定。
三是樣品採集與保存力求“測得到”。易揮發受試物樣品應裝滿樣品瓶(零頂空)保存,易光解受試物的樣品應避光保存,易水解受試物的樣品應在有機溶劑中避水保存,易氧化受試物的樣品應在缺氧條件下保存。樣品保存應以實測濃度維持在配製濃度或者初始實測濃度的80%~120%範圍內為前提,否則應在採集後立即檢測分析。
四是毒性結果表徵力求“説得清”。若整個測試期間暴露濃度可維持在配製濃度的80%~120%範圍內,毒性結果可用配製濃度、初始實測濃度或者實測濃度的平均值表示;否則,靜態暴露系統以實測濃度的幾何平均值表示,半靜態或者流水式系統以時間加權平均濃度表示。飽和濃度下未觀察到毒性效應時,應報告其在飽和濃度時未觀察到毒性效應。
問:下一步如何保障實施?
答:《指南》將自2027年2月1日起實施。為推動《指南》有效實施,下一步,將統籌推進宣傳解讀、業務培訓、幫扶指導和現場核查,提升測試數據品質,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可靠的毒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