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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等4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公佈2022年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2023-03-17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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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污水資源化的決策部署,根據《關於印發〈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發佈了《關於公佈2022年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在綜合考慮申報城市工作基礎、實施意願和推廣示範效果等因素基礎上,確定了19個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城市名單。
  《通知》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有關部門,指導試點地方根據《關於印發〈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試點各項工作,統籌項目內容和建設時序,加強資金政策保障,深化部門協作聯動,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及早發揮試點效益。
  2022年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試點城市名單:天津市濱海新區,山西省晉城市、運城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鄂爾多斯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東省煙臺市、臨沂市,河南省鄭州市、開封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內江市,陜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肅省張掖市、白銀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供稿丨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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