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生態環境法典、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等法律要求,支撐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科學指導、規範和推動流域水生態環境品質標準制訂,近日,生態環境部發佈《流域水生態環境品質標準制訂技術導則》(HJ 1467—2026)(以下簡稱《技術導則》)。
作為生態環境基礎標準,《技術導則》規定了流域水生態環境品質標準制訂的基本原則、技術路線、主要技術內容、標準實施的生態環境效益和技術經濟可行性分析方法,以及流域標準文本結構和編制説明主要內容等要求;適用於指導和規範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針對特定流域開展的地表水生態環境品質標準制修訂工作。
《技術導則》的出臺,將引導各地以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為出發點,針對不同流域的水生態環境問題與特定需要,制訂契合流域水生態環境特徵、環境保護需求與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特色控制項目和管控目標,實現與國家標準的有效銜接與互補,有利於完善水生態環境品質標準體系,為進一步提升我國水生態環境保護水準提供基礎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