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織協調工作。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事務。
(二)內設機構
綜合處、督察一處、督察二處、督察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