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根據《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06號)和《關於加強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的通知》(環辦函〔2015〕292號)的有關要求,我局對2020年第一批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申請和延續註冊申請進行了審查,現將符合條件的103名註冊人員名單(見附件1)和116名延續註冊人員名單(見附件2)予以公佈。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准予註冊人員名單
附件2 准予延續註冊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