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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同志就《關於發佈汞真空泵等8種類添汞産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答記者問

2024-10-21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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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履行汞公約工作協調組(以下簡稱協調組)有關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發佈汞真空泵等8種類添汞産品和牙科汞合金管控要求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4年第21號,以下簡稱《公告》)。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同志就《公告》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公告》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汞可在大氣中作遠距離遷移、在人為排入環境中持久存在、有能力在各種生態系統中進行生物累積,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産生重大不利影響。為保護人體健康和環境免受汞和汞化合物人為排放的危害,國際社會于2013年通過了《關於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公約》)。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公約》對我國生效。
  《公約》在附件A中列明瞭一批添汞産品,分別提出淘汰、嚴格管理等要求。此外,《公約》允許締約方大會對附件A進行修正。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批准了《〈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四次會議第4/3號決定對〈關於汞的水俁公約〉附件A的修正》(以下簡稱《修正案》)。按照《公約》有關規定,《修正案》于我國向《公約》保存人交存批准書後即時對我國生效。
  依據《修正案》的要求,並結合我國相關管理規定,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公告》,明確汞真空泵等8種類添汞産品生産、進出口和牙科汞合金使用的管控要求。發佈《公告》,是落實《修正案》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履行《公約》義務的必然要求,對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增強行業國際貿易競爭力,深度參與全球治理,維護我負責任大國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問:《公告》針對汞真空泵等8種類添汞産品和牙科汞合金規定了哪些管控要求?
  答:根據《公約》和《修正案》有關要求,基於汞真空泵等8種類添汞産品和牙科汞合金在我國的生産、使用和管控情況,《公告》規定了如下管控要求。
  一是要求自2025年12月31日之後禁止生産和進出口以下添汞産品:1.用於普通照明用途、不超過30瓦、單支含汞量不超過5毫克的帶整合鎮流器的緊湊型熒光燈;2.用於電子顯示的各種長度的冷陰極熒光燈和外置電極熒光燈:(1)長度較短(≤500毫米),單支含汞量不超過3.5毫克;(2)中等長度(>500毫米且≤1500毫米),單支含汞量不超過5毫克;(3)長度較長(>1500毫米),單支含汞量不超過13毫克;3.體積描記儀中使用的應變片;4.熔體壓力感測器、熔體壓力變送器和熔體壓力感應器(不包括在無法獲得適當無汞替代品的情況下、安裝在大型設備中或用於高精度測量的電氣和電子測量儀器);5.汞真空泵;6.輪胎平衡器和車輪平衡塊;7.照相膠片和相紙;8.衛星和航太器的推進劑。
  二是禁止在牙科治療中使用散裝汞;禁止將牙科汞合金用於乳牙、15歲以下患者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的牙科治療,除非牙科醫生根據患者的需要認為必要。
  三是禁止將《公約》及《修正案》所規定的不得生産、進出口的添汞産品納入組裝産品。
  此外,《公告》明確,除非另有規定,用於研究、儀器校準或用於參照標準的産品,不適用於上述有關禁止生産、進出口的要求。
  問:《公約》對我國生效已有7年,我國履約工作取得了哪些進展和成效?
  答:作為《公約》全球首批締約方,我國高度重視履約工作。2017年《公約》生效伊始,經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原環境保護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個部門組成的國家履行汞公約工作協調組,定期召開會議,統籌推進國內履約工作。協調組成員共同印發《公約》生效公告,組織制修訂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等文件,按照《公約》要求,禁止了新增原生汞礦的開採,全面禁止了添汞電池、開關繼電器、農藥、生物殺蟲劑等9大類添汞産品的生産和進出口,停止了燒鹼、乙醛、聚氨酯、甲醇鈉等7個行業的用汞工藝,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建設項目,淘汰使用高汞催化劑的(聚)氯乙烯生産裝置。同時,強化煤電等重點行業汞污染協同治理,大氣汞排放濃度普遍可達到每立方米5微克,遠低於每立方米30微克的國家標準。履約行動避免了每年數千噸汞及汞化合物的産生,減少了汞污染物的排放,同時促進了相關行業綠色發展。  
  問:如何有效推進《公告》的落地實施?
  答: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發揮協調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紮實推動《公告》落地見效。一是要做好與國內相關管控政策的有效銜接,及時修訂有關政策標準文件,確保現行政策和標準與《公告》保持一致。二是要做好宣貫解讀,加強對地方管理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的培訓和宣傳,使其充分了解《公告》要求。三是強化監督管理,要求各級相關管理部門做好部門間工作協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公告》所列添汞産品的生産和進出口、牙科汞合金使用的監督管理,一旦發現違反《公告》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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