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印發
《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同志就《工作指引》相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工作指引》發佈的背景是什麼?
答:《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將“構建産品碳足跡管理體系”作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穩步實施産品碳足跡等政策制度”的部署要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實現“到2027年,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初步構建;到2030年,覆蓋範圍廣、數據品質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的目標,生態環境部&&起草並聯合相關部門印發《工作指引》,明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思路和技術要求,旨在推進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形成多方參與、科學規範、統籌協同的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格局,促進國內外碳足跡因子數據互聯、互通,推動新質生産力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
問:《工作指引》編制的主要思路是什麼?
答: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是建立産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工作,在深入調研和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關注相關行業和企業訴求,立足工作實際,編制完成了《工作指引》,與生態環境部今年1月&&發佈的《産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編制工作指引》形成“姊妹篇”,為加強産品碳足跡管理分別提供數據和標準化支撐。《工作指引》從形成協同共建共用格局、健全數據研製全流程管理體系、明確數據庫構建技術要求、持續加強政策保障與國際交流等四個方面提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工作思路和要求,與現有産品碳足跡相關政策在內容上全面銜接,指導更細化、要求更聚焦,是後續我國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的重要依據。
問: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有哪些?
答:《工作指引》緊扣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系統觀念、強化統籌管理、建立統一規範,加快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為構建産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夯實基礎。依託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鼓勵各方先行先試、共同參與、有效協同,2027年初步構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範圍廣、數據品質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
問:建設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需要完成哪些重點工作任務?
答:《工作指引》提出四方面11條重點工作任務。
一是形成協同共建共用格局。包括明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思路,構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共用與整合機制等內容。
二是健全數據研製全流程管理體系。包括規範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研製流程,明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來源與更新要求,開展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品質評價,強化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安全保護。
三是明確數據庫構建技術要求。包括規範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組成架構,統一因子數據命名、分類與編碼體系,創新前沿技術應用。
四是持續加強政策保障與國際交流。包括強化數據庫建設保障,推動數據庫國際交流與銜接。
問:《工作指引》有哪些亮點?
答:《工作指引》以加快推進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有序建設為目標,立足解決當前數據庫建設各方協同不到位、缺乏統一規範要求、數據銜接互認難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明確具體工作要求,促進我國數據庫高品質發展,提升國際話語權。
一是強調建設思路和多方協同。《工作指引》明確了國家數據庫和各主體數據庫各有側重、有效銜接、互為補充的建設格局,國家數據庫聚焦基礎能源、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開展産品碳足跡因子研製與管理,建立覆蓋因子數據報送、評估、反饋、採納和更新的工作機制,有意願的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和企業等主體可基於自身優勢進行細分領域數據研製或數據庫開發,體現了對數據庫建設工作涉及主體的全覆蓋和總動員。
二是凸顯數據庫建設規範要求。《工作指引》基於科學統一規範建設數據庫的原則,在遵循相關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研製流程,提出數據來源與品質評價、數據庫組成架構等具體技術要求,避免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因建設規則不同導致數據難以互聯互通的問題,助力提升數據庫建設效率、品質和安全性。
三是突出國際交流合作。《工作指引》立足目前産品碳足跡因子國際互認推進難的問題,提出聯合相關國際組織、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和企業等,積極參與和推動産品碳足跡因子相關國際標準制修訂,並加強國內外數據庫開發機構的交流與合作,鼓勵有條件的數據庫研發機構與國外對等機構依法合規探索數據互認工作,發出中國聲音、作出中國貢獻,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
問:下一步如何有效推進《工作指引》落實?
答: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作,需要各方積極參與、形成合力。為保障相關工作落地見效,《工作指引》提出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細化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規範,探索因子數據常態化評價機制,鼓勵行業及地方定期公開發佈優秀數據集,研究將優質數據納入綠色金融、綠色採購等應用場景,完善數據權益保障制度。二是強化政策宣貫與培訓引導,系統宣貫數據庫技術要求、建設成效與先進經驗。三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鼓勵地方和企業進行數據研製或數據庫開發,鼓勵向國家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報送數據。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切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産品碳足跡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動擔當作為,會同各方全力打造形成協同共建共用的産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格局,統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確保《工作指引》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