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佈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指南 總綱》(HJ 1430-2025)(以下簡稱《總綱》)。針對《總綱》制定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總綱》制定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品質為目標,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環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準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完善全域覆蓋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為發展“明底線”“劃邊框”。黨的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均對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作出部署。《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制定完善相關標準規範。《總綱》對提升技術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問:《總綱》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什麼?
答:《總綱》系統評估吸收已有技術成果,結合新時期管理要求,統籌提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基本原則、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工作程式和要求。2017年以來,生態環境部相繼出臺《“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原技術指南)等一系列技術文件,初步建立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技術體系,在指導全國省、市兩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發佈實施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總綱》總結地方實踐成效,延續了原技術指南經實踐證明切實可行的關鍵技術環節;同時,落實《意見》,根據美麗中國建設要求,進一步補齊了要素管控以及實施應用、跟蹤評估等環節的技術要求。
問:《總綱》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總綱》包括前言、總體要求、主要技術環節、附錄四個部分,共14個章節和2個附錄,是貫徹落實《意見》的技術路線圖。
其中,總體要求方面,規定了標準的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等相關術語和定義,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基本原則、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工作程式等總則內容。主要技術環節方面,明確了資料收集與底圖製作、區域資源環境綜合分析、生態保護紅線與分區、環境品質底線與分區、資源利用上線與分區、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實施和監管、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資訊平臺等主要技術環節的主要內容和技術要求。附錄方面,明確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流程、工作底圖製作要求。
問:《總綱》有哪些特點?
答:《總綱》發佈後將替代原技術指南,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是明確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標準體系構成。提出以《總綱》為統領,以方案編制、實施管理、資訊技術等三大類技術標準為支撐的技術標準體系。其中,《總綱》明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原則和一般性要求,分項標準明確操作細則。
二是完善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流程和要求。落實《意見》要求,在原技術指南要素分區、單元劃定、清單編制等核心技術環節的基礎上,增加了實施應用、調整更新、跟蹤評估、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技術要求,支撐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全流程管理。
三是在技術上體現與相關制度統籌銜接。在環境要素管理方面,將地下水環境、聲環境、減污降碳協同管理、重金屬環境風險管理等納入管控體系,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與環評、排污許可制度聯動方面,從環境敏感目標識別、排放量測算等方面為制度聯動提供支援;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方面,明確資料收集、戰略定位分析、工作底圖製作、單元劃分等階段的銜接要求。
問:下一步如何保障《總綱》的落地實施?
答:《總綱》將於2026年3月1日正式實施,為各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調整更新提供技術支撐。為做好標準的實施,重點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解讀。《總綱》印發後,生態環境部將組織標準制定單位,採取政策解讀、培訓會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提升相關主體對《總綱》關鍵技術要求的掌握水準。
二是支援調整更新。2026年即將啟動“十五五”定期調整工作,指導各地結合“十五五”目標和區域特徵,在《總綱》技術框架下,因地制宜拓展完善環境要素管理分區圖層和管控要求,提升管控方案的精準性和針對性。
三是強化技術論證。生態環境部將繼續依託包保工作機制,加強對各地的對口幫扶指導,及時解決標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地應加強關鍵環節技術研究與成果論證,不斷提高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編制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