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2日我部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22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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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 1 | 關於陜西漢江旬陽水電站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環審〔2014〕198號 | |
| 2 | 關於新建蘭州至合作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環審〔2014〕217號 | |
| 3 | 關於中國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曹妃甸千萬噸級煉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環審〔2014〕177號 | 2014-7-18(補) |
(審批決定和驗收決定文件全文詳見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http://www.me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