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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9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2020-04-10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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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9日我部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6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審批大廳)

  傳 真:010-66556428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 編:100035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發文時間

1

關於唐山港曹妃甸港區原油碼頭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45

2020-4-2

2

關於新建重慶至昆明高速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46

2020-4-3

3

關於西藏昂曲宗通卡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47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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