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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關於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2020-03-26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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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25日我部對5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審批大廳)

  傳 真:010-66556428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 編:100035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發文時間

1

關於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36

2020-3-17

2

關於神華寧煤—沙特基礎工業公司合資70萬噸/年煤制烯烴新材料示範項目(寧煤公司70萬噸/年煤制烯烴新材料示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37

2020-3-17

3

關於徐礦集團新疆賽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紅山煤礦及選煤廠項目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39

2020-3-17

4

關於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辛窯礦井及選煤廠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40

2020-3-17

5

關於唐山LNG外輸管線項目(寶永段)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202042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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