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9日我部對5個建設項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與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7日)。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時間 |
1 |
環審〔2023〕61號 |
2023-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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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環審〔2023〕69號 |
202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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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審〔2023〕70號 |
202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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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環審〔2023〕74號 |
2023-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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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環審〔2023〕76號 |
2023-7-14 |